(二)针对2011—2023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结束并验收完成的可移动文物本体保护修复项目(不包括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
为加强文物保护修复成果的宣传■◆◆★■,弘扬工匠精神■★◆■★,提升文物保护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促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文物报社◆◆■■◆、中国文化遗产传播中心、中华文明展示传播联盟组织开展★★“2024全国文物修复案例宣传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重点宣传展示在修复工艺的规范性、材料使用的合理性、修复实施的科学性、传统方法与现代工艺的结合性等方面的优秀项目★★◆★■◆。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一)请推荐单位◆■■★、当地审核单位于2024年11月30日前■★■,报送《2024全国文物修复案例宣传展示活动申报(推荐)书》。
(三)内容包括可移动文物修复的价值评估、现状调查★★◆★◆■、病害评测、方案编制、保护修复实施、效果评估★◆■★★■、档案建立等全部修复内容和活动。
3、反映修复项目创新性★■■、代表性的图片(电子图片每张2MB以上)◆■■、音视频(3—5分钟)等资料◆★■■。
(一)文物修复项目业主单位、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推荐,推荐项目材料报送中国文物报社文物天地传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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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文物修复资质的单位,可自主申报,申报材料直接报送中国文物报社文物天地传播中心。